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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适度规模经营及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时间:2022年06月30日 来源:中国仙桃网

 
农村适度规模经营及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中共仙桃市委政策研究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的基本制度和党在农村的政策基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合理配置农业生产要素的新型农村土地经营形式;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重要举措;是调整农业结构,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本文对仙桃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进行了广泛调研,并结合全国、全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深刻分析,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建议,旨在为地方政府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益参考。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特征

  1.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仙桃市现有22个镇(办、园、场、区),668个行政村,家庭承包经营农户227820户,家庭承包总面积139.53万亩。近年来,随着仙桃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加,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不断提升。目前,仙桃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23.61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6.98%

  按流转方式划分,主要包括六类:一是转包,共172482亩,占流转面积73.1%。二是转让,共11205亩,占流转面积4.7%。三是互换,共8600亩,占流转面积3.6%。四是出租,共25444亩,占流转面积10.8%。五是入股,共9090亩,占流转面积3.9%。六是其他形式流转,共9279亩,占流转面积3.9%

  按流转去向划分,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流入农户面积205832亩,占流转面积87.2%。二是流入合作社面积13255亩,占流转面积5.6%。三是流入企业面积9050亩,占流转面积3.8%。四是流入其他主体面积7963亩,占流转面积3.4%

  按流转期限划分,主要包括两类。一是长期流转面积68464亩,占流转面积39%。二是短期流转面积107037亩,占流转面积61%

  2.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仙桃市农村土地流转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841997年,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处于稳定发展期,土地流转主要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主要形式是委托经营。第二阶段为19982004年。这一时期农产品价格下滑,农民负担加重,土地撂荒比较严重,土地流转主要由村集体协调组织进行,主要形式是收田转包,调整农业结构。当时资料记载,仙桃市通过土地流转,开挖了近30万亩渔池。第三阶段从2005年至今。这一时期,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出台,种田有补贴,就业门路进一步拓宽,农村土地收益大幅上升,农村经济格局和农村社会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土地流转开始进入到了一个活跃期。总地来看,仙桃市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四种模式。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纽带,以特色农业为主导,实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发展规模经营。仙桃市杨林尾镇兴隆村与湖北维康集团联姻,采用目前国际领先的“零农残”技术,将蔬菜中残留的化肥、农药、除草剂降解为零,生产高效、优质、绿色蔬菜。整个基地建设规模1000亩,总投资1000万元,预计亩平纯收入过万元。第一期投资500万元,占地500亩,搭建钢结构大棚100个,种植白皮黄瓜、西红柿、东北土豆等10多个早鲜蔬菜品种;第二期投资500万元,占地500亩,主攻食用菌项目。在这一模式中,农民以土地出让形式参股,每亩每年租金保底700元,基地聘请种田能手到基地承包菜地,每月工资不低于1200元,年终奖金不低于2000元,同时农民还可能得到每亩20%的利润分红。预计在基地建成后,该村村民可以通过在基地打工获得30多万元的劳务收入。

  二是合作组织带动型。即通过建立协会组织,采取股份制经营或统一培训、统一产供销等方式,变分散经营为组织化、集约化经营。仙桃市泉明渔业专业合作社在张沟、沙湖、胡场等镇,以租赁、一次性买断经营权和流转后反租共建等方式,建设水产养殖基地1万亩,涉及5个村。协会共吸纳入社农民1019户,2011年返利1460万元,户平约1.6万元。

  三是主导产业带动型。即以主导产业为龙头,带动土地流转,建设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规模效益。仙桃市郭河镇印湾村从1996年开始发展养鸡业,通过土地流转,将农民的责任田集中租赁给养鸡大户,养殖户由原先的四、五户发展到现在的43户,该村分三批共流转土地面积510亩,涉及本村6个组350多户。农户出租土地每亩年纯收入400元至450元,在鸡场打工2年收入近1.5万元,土地流转后他们成了“双薪农民”。截止目前,全镇存笼蛋鸡达600万只,1万只以上的农户达180户,养鸡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郭河镇也成为全省养鸡大镇。

  四是政府推动型。主要是地方政府为鼓励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对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给予适当补助。仙桃市长口镇三垸村引进嘉鱼蔬菜种植业主老板,建设包菜种植基地240亩,与农户按每年每亩750元签订流转协议,其中对方承担350元,镇政府财政补贴400元,已在2011年扩建到2400亩。

  3.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加速向城镇转移和现代农业的蓬勃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越来越活跃,主要呈现出四种趋势。

  一是流转对象多元化。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已不仅仅局限于本村、本组农户之间,现在已呈现出跨组、跨村甚至跨镇的大规模流转态势,逐步流向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经济组织。2008年以前,仙桃市流向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土地仅为8246亩。目前,流向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土地陡增到28121亩。

  二是流转方式多样化。除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主要流转形式之外,一些地方还探索了轮换承包、入股倒包、双向流转、开发流转等多种流转方式。所谓轮换承包,指一些挖了渔池而争地矛盾较大的地方,两户同包一口塘,按承包面积确定喂养时间。如一口塘10亩,一家有6亩,另一家有4亩,有6亩的喂6年,4亩的喂4年。所谓入股倒包,指土地入股后,流入方再把土地承包给入股者,按照流入方的要求耕种。仙桃市陈场镇盛世佳人果蔬专业合作社采取的就是这种形式,每亩土地入股,每年固定分红500元,每承包公司一亩土地种植瓜菜,达到公司规定的产量,每亩保证纯收入1000元。所谓双向流转,指农户把土地流转给村集体,村集体再流转给有关公司,公司集中开发后又承包给原农户经营。仙桃市泉明水产公司与仙桃市沙湖镇凉亭、赤岭、群兴等村达成协议,引进通威的资金,高标准开发、改造1万亩渔池,再承包给农户喂养。所谓开发流转,指承包方之间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开发,或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进行合作经营,按比例进行利益分成。监利县汪桥镇朱湖、中坊两村有近1000亩低洼农田,由100多个农户分散种植。前几年,由于种植效益低下,农民有种无收。去年10月,镇村联手开发这块低洼田,开挖成精养渔池,让承包大户有钱赚,让外出农户有收益。两村按每亩140元租金向外出农户租赁,将这1000亩低洼田租赁给专业大户赵训民实行连片开发,开挖成精养渔池50口,实行规模经营,带动了地方养殖的发展。

  三是流转费用逐年攀升。随着土地收益的不断提高和流转主体的逐步到位,承包农户的法律地位和话语权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流转的收益逐年提高。目前,仙桃市大多数地方每亩每年在700元左右,比前几年的流转价格高200元以上,个别地方每亩每年高达1000元。仙桃市张沟镇先锋村是全国闻名的养鳝专业村,由于经济效益高,市场环境好,生产销售条件便利,目前土地年流转价格高达每亩1000元。

  四是流转规模逐年扩大。2007年至2011年,仙桃市土地流转面积分别为151748亩、152928亩、160613亩、171501亩、236100亩,五年间增加了85352亩。特别是2011年对比2010年增加了64599亩,增幅为27.36%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成效

  从调查情况来看,农村土地流转激活了农村土地资源,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市场化水平,打通了城乡要素流入农业农村的渠道,顺应了新时期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对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发挥了基础性、导向性的积极作用。

  1.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

  土地流转使农民摆脱了土地的束缚,安心外出务工经商或就地转移就业,获得了稳定的劳务经济收入。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由“专职农民”变为“兼职农民”,由经营主体变为产业雇工,实现了就业结构的转型,拓展了增收的门路渠道,经济收入成倍增长。仙桃市杨林尾镇兴隆村222户农户将其权益下的1000亩农田租赁给湖北维康集团发展绿色农业,兴建“零农残”蔬菜基地,每亩土地每年可获租金700元和10%的生产经营利润分成。同时,维康集团吸纳部分农户到基地长年务工,实行企业化管理,每月工资不低于1200元,还有节假日福利待遇和生产奖励。农民一手拿租金,一手拿薪金,人均年收入超过15000元。

  2.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

  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特别是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社会工商资本等新型大型农业市场主体流转后,促使农村土地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加快发展,向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加快集中,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仙桃市三伏潭镇流转土地面积1566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流转到蔬菜产业5400亩,流转到土豆产业2400亩,流转到果树产业2100亩,流转到樱桃谷鸭产业340亩,四大产业共流入土地10240亩,占总流转面积的65.4%。依托土地流转,该镇建成百亩以上特色产业基地68个,培育10亩以上专业大户113个、户均经营规模面积53亩,有力推动了特色优势产业板块不断扩张,土地经营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水平不断提高。

  3.促进了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改变了农民经营方式

  土地流转带动了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流动,给农业发展注入新的社会资源、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同时,土地流转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部分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劳动,不再为技术、资金、销售发愁,不再直接承担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而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带动,形成了包括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以及社会化服务在内的系统化的专业分工体系,有效规避了经营风险,保障了农民增收。仙桃市陈场镇盛世佳人果蔬合作社吸纳社员320名,其中40多名社员以土地入股,合作社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提供技术指导,统一组织产品销售,农民在合作社的指导下仅从事果蔬种植生产环节,每亩可增收2000多元,既规避了种植风险,又增加了经济收入。

  4.带动了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土地流转提高了农业市场化水平,吸引了社会各类工商资本纷纷到农村“租田置业”、投资发展,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理念、新技术、新信息,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同时也带动了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了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仙桃市泉明水产合作社在吸纳农民以土地入股成为社员后,两年内共投入鱼池基本建设资金800多万元,修路17.4公里,挖沟25.5公里,改造小型水利设施40处,架电线13.5公里,极大地改善了水产养殖环境。

  三、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虽然仙桃市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从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村干部和农民在认识上还有一些误区。一方面,很多农民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恋土情结较为严重,把土地视为“保障线”、“保命田”,在土地流转上担心利益受损,流转意愿不强。还有部分土地承包大户怕政策不稳,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胆投入大规模搞开发。特别是近几年很多过去外出务工、现在返乡回村要田要不到的现实教训,让农户在土地流转上心有余悸,担心土地流转后失去承包权,生活无保障,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敢轻易流转土地。此外,部分老、弱、病、妇等次的农村劳动力,靠一亩三分田可以维持生计,但土地流转后年老体迈不能务工,流转费用也养不活自己,因而担心失去生活来源,不愿意流转土地。另一方面,部分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情,顺其自然,无为而治。一些村组干部在推动土地流转中特别是在调田协商上还存在怕惹工作麻烦、怕得罪人的思想情绪。

     2流转机制不健全一是服务体系不健全。目前,大多数乡镇没有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即使少数地方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功能作用也没有完全发挥,导致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大多以农户自发流转为主,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突出表现在“三多三少”:农民自行流转多,经过村组集体并报乡镇经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少;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流转双方权责利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这些不规范的流转行为很容易埋下矛盾隐患,并且一旦发生纠纷,村组难调解,相关单位不愿解决,仲裁机构无力裁决,法院不受理,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二是流转市场不健全。当前土地供需信息网络平台尚未形成,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缺失,中介服务组织机构缺乏,土地流转信息渠道不畅,供需双方信息未能有效沟通,制约土地流转。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存在“要转的流不出,要地的进不来”的现象,想扩大经营的种植大户、企业又难以找到有流转土地意向的对象,流转空间狭窄,增大了流转成本。土地流转信息传播主要是依靠农民之间口口相传,土地流转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致使土地供求双方信息受阻。三是价格机制不健全。对于土地等级如何划分、土地流转价格标准如何确定,还没有专门的评估机构来完成这项工作。由于土地流转没有确定可操作的价格标准,容易出现竞相压低价格,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而农民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对市场行情不能充分把握,导致流转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土地的价值,造成土地流转市场价格混乱。特别是较长期限的土地流转,远期价值难以准确评估,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一些农户觉得原来转让的土地价格偏低时,就要求提高土地流转价格或中途终止合同,造成土地流转纠纷。仙桃市长埫口镇江台村原以每亩每年150元的价格将200亩农田流转给武汉一家公司发展花卉苗木,合同未到期,村民以砍树相威胁,逼着企业加价100元才平息矛盾。

  3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每家每户,农户地块过于分散细碎,每家每户千差万别的流转行为和方式,给规范管理带来了难度。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落实土地家庭承包政策时,各村为了平衡矛盾,采取土地肥瘦搭配、远近均摊的方式进行平均分配,很多农户耕种的土地分散于不同片块,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难以集中成片、集约经营,制约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仙桃市沙湖镇丰乐村农户许金华,现承包耕地6.7亩,分别在11处,其中最大的田块0.83亩,最小的田块仅0.1亩。对农户而言,种植这种“插花田”,增加了生产成本,带来了种植的不便,不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对承租人而言,为了获得相对集中的土地,需要与不同的农户进行协商,往往大多数农户同意流转,但因为一户或几户不愿意转出,而导致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难以实现。仙桃市陈场镇金岭村去年引进一家农业公司计划发展水稻制种基地86亩,涉及53户农户,但因3户农户不同意流转其中的13亩水田,也不接受村组协调意见,将土地与其他村民互换,最终导致土地不能集中,项目不能落实。

  4.农村土地流转动力不足。流转动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两少”。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少。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多少与土地流转规模的大小成正比,劳动力转移多,土地流转就流得快,劳动力转移少,土地流转就缺乏直接动力流得慢。从仙桃的实际来看,仙桃是一个农业大市,农村人口11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0%,虽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多措并举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但目前农村劳动力总数仍有66万人,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二是大型农业市场主体少。土地流转要靠转移农村劳动力拉动,也要靠大型农业市场主体发展规模化现代农业来带动。从目前农村实际情况来看,新型现代农业市场主体发育不足,大型农业市场主体培育不多,特别是投资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精品农业的大型农业市场主体偏少,对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推动农业发展转型升级的带动力量还不够强。

  5.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尽管近年来仙桃市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目前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然不强,部分地方靠天吃饭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很多地方产业通道、电力保障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比较迟缓,农业生产经营条件还不够完善。一些有投资农业欲望的社会资本鉴于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经营条件的投入成本过大,而放弃承包土地、规模经营的投资计划;一些已经承包流转土地的规模经营主体也由于农民不愿意签订长期合同,而不敢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导致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不强,产出效益不高。

  四、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时代产物,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强化政策措施,规范有序推进。结合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出十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1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既能打破农户经营小规模的地块分散、规模不经济的格局,又能够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机制,对于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要重视流转工作。发展现代农业,土地流转是基础,专业合作是纽带,规模经营是保障,龙头企业是关键。各基层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土地流转对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调研,出台指导意见,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正确引导,千方百计促进土地规范有序快速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有利条件和宽松的环境。一方面,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在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重点向土地流转的区域倾斜,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为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打好基础。另一方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展示会、信息发布会等多形式、多途径提供市场、品种、销售等各种信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促进规模经营大户健康发展。二是要统一农户思想。要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党在农村的有关法律政策,主动深入农户,解答农户对土地流转的疑虑,帮助农户算好流转前后效益对比帐,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消除农民思想顾虑,使农民真正愿意流转、主动流转。同时,要利用广播、群众代表会、群众议事会等形式,向群众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支持、鼓励土地流转的法律政策,打消群众疑虑,消除后顾之忧,以此实现生产因素的优化组合,增加农民收入。三是要办好流转试点。镇村两级应积极培育和注意发现土地流转比较好的典型,选择一批有条件的镇村开展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试点工作,抓好典型,树好样板,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在群众中广泛宣传他们身边的成功典型及经验做法,利用典型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调动农民和流转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程度地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2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一是构建土地流转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农业主管部门及其经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市级建立土地流转指导中心,负责政策法规咨询、流转规范程序制订、跨区域土地流转信息服务,指导开展土地流转工作;镇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收集及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指导流转合同签订、建立流转台帐和档案、调解流转矛盾纠纷等;村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做好流转信息收集、登记管理和规范合同签订等。要真正通过构建土地流转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土地流转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流转方式市场化、流转信息公开化。特别是要建好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平台,解决好“我想转包,谁要”与“我想承包,谁有”的市场供需矛盾。二是建立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产出等因素,指导基层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具体流转价格由流出方和流入方协商确定或通过镇办“三资”代管交易中心招标确定。特别是对流转期限较长的,土地流转供求双方要通过协商,建立流转收益的递增机制,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土地流转仲裁机构。市级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3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各乡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既要严格把握流转程序,又要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有序进行。严格流转程序。具体应把好“五关”。一是审核登记关。在流转双方提出转出、转入申请后,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对转出方土地等级、坐落、面积和转出方的经营能力、经营项目等,进行认真审核后予以登记,并及时发布流转信息。二是收益评估关。对流转的土地,收益评估员要依据实际对收益情况进行评估,以便为流转费的确定提供可靠的依据,保证流转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平等协商关。土地流转中心要为流转双方牵线搭桥,组织流转双方会面洽谈,就土地流转中的各项事宜进行平等协商,使流转关系建立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之上。四是合同签订关。经流转双方平等协商,就有关土地流转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统一制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五是立卷归档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成所需流转程序后,流转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对流转合同及流转资料进行归案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此外,还要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有序进行一方面要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土地流转是一种经济行为,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土地流转的各个环节必须坚持市场化机制运作,发挥土地资源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体现土地资本的经营价值,保证农民的土地承包收益权,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要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市、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的政策咨询、供求信息的收集发布、流转地块招商项目的策划和推介、生产技术的提供、贷款资金的使用以及流转后跟踪服务和纠纷调解等工作,切实为土地流转提供有效保障。

  4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主体一是要积极培育农村规模经营大户。市、镇两级培训一批新型的产业农民,使之成为规模经营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的领头羊,每年进行评比表彰,促进其不断上规模、上水平,以此带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二是要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一方面,要加大招商力度,引进更多实力强、品牌响、带动作用大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另一方面,要通过优惠政策、要素倾斜、强化服务等条件措施,扶持现有农业龙头企业扩规提能、做大做强。三是要加快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以培育合作组织为重点,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和品牌培育工程。以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试验为契机,积极探索“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机制,使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基地融入农业产业化链条中,以增值增效促增收。四是引导和鼓励城市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一方面,正确引导工商企业投资行为。建立现代农业投资导向目录,科学论证,做好包装,建立完善现代农业招商项目库。注重改进项目包装手段,增强项目的吸引力和可信度。另一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服务力度,鼓励城市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促进土地流转,带动农民增收。

  5.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动是地动的前提。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关键要加快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使更少的人种更多的田。一是发展城镇二三产业。大力发展乡镇工业,发展私营经济,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土地流转,人动地也就动了,形成良性循环。以产业的集聚带动人口的集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二是积极组织劳务输出。研究和组织农村劳务输出,完善招工体系,建立劳企对接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加强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搞好劳务输出指导和服务,鼓励有技能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建立固定的劳务输出基地,推动农村劳动力定点转移。三是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取消农民工市场准入的门槛,给予农民工平等的工作机会。对自愿放弃承包地并迁入城镇定居的农民,给予补偿、补助,并享受与迁入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尽快让部分在城镇务工经商多年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农民落户城镇。

  6指导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入股等形式,组建农村土地合作社,将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经营或对土地进行连片打包,整体出租给规模经营主体。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江湾村成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也称为农村“土地银行”,农民把土地“存”到合作社,收取固定“利息”,合作社对存入土地进行整合,发包“贷”出土地,赚取“佣金”,用于自身运转。该合作社将存入的3300亩土地全部贷出,转移劳动力480人,农民实现存地收入87万元,合作社实现经济收入5.6万元,达到了业主获利、农民增收、合作社发展的“三赢”效果。

  7完善村级民主管理机制近年来,仙桃市大多数村通过成立村民理事会、监事会、民主理财小组等村民民主管理组织,完善村级民主治理机制,有效促进了新农村各项建设速度快、矛盾少、效果好。实践证明,完善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发挥村民民主管理组织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三农”工作的重要保障。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也必须充分发挥村级民主管理组织作用,将其建成联系村支部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以此凝聚民心民力,化解各类矛盾,减少工作阻力。仙桃市郑场镇去年在10个村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在工作实践中,他们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了土地流转集中工作理事会、监事会,将流转实施方案交给理事会成员讨论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操作过程接受监事会监督,矛盾化解依靠理事会成员,保证了土地流转工作顺利推进。目前10个试点村村集体共集中土地3019亩,农户委托组级流转土地2013亩,并通过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流转,签订流转合同192份。

  8加大各项政策扶持力度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建立相关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并签订流转合同时限较长的农户,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对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规模经营,且能够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和其它市场主体,在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产业补贴等方面给予照顾倾斜;对土地流转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农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村组给予适当奖励,充分调动农户、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二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将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涉农项目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紧密结合起来,使政府的支持引导发挥更大集聚效应。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农村金融机构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加大对规模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主体,要简化贷款手续并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

  9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社会保障是农户解放思想的物质基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是解除农民后顾之忧的重要手段。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就会受阻。一是积极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体系。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避免进城务工人员二次返乡“与民争地”。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制度改革。提高农民住房质量,建立农村弱势群体住房补贴制度,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全力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特别是对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同时政府也要积极引导已经流转土地的农民,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个人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10优化农村投资环境一方面,要优化投资硬环境。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水、电、路、渠等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快农田水利、产业通道、农村低压电网改造以及高产农田建设等步伐,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另一方面,要优化投资软环境。全面落实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全力解决好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地方恶霸势力插手土地流转、敲诈勒索威胁等现象,为各类社会资本进入“三农”领域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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